国家各部委:"十四五"期间,通航利好政策大汇总
news2021/06/14
“十四五”时期,通航产业的发展目标是培育和找准消费群体,激发产业发展的内生动力,让全社会共享便捷空中出行的发展红利,形成内循环驱动模式,培育低空经济发展聚集地,实现通航产业从数量到质量的良性循环发展。近日,国家有关部门发布多个行业法规或政策,从不同角度促进“通用航空+”,支持通航产业发展。
No.1 民航局、文化和旅游部
《关于促进民航业与红色旅游深度融合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
No.2 民航局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施意见》
No.3 国家发展改革委、体育总局
《“十四五”时期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实施方案》
No.4 国家体育总局
《开辟轻型飞机运动发展新路径》
目前我国轻型飞机运动赛事项目已有全国轻型飞机锦标赛和全国轻型飞机俱乐部联赛两种,前者主要打造我国最专业、最全面和最高端的轻型飞机展示、娱乐、体验和航空全产业链平台,后者作为2021年新推出的B类赛事则将为更多俱乐部飞行员,初级水平选手敞开大门。全新赛事将助力全国各航空飞行俱乐部建立规范的赛事系统以及裁判员系统,引导各俱乐部可通过培育竞技飞行的方式,吸纳更多轻型飞机爱好者,为中国航空运动领域以及轻型飞机领航飞行赛事培养专业优秀的人才。
No.5 财政部、工信部、海关总署及民航局
《关于2021-2030年支持民用航空维修用航空器材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
《通知》明确:2021年至2030年间,对民用飞机整机设计制造企业、国内航空公司、维修单位、航空器材分销商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要求的维修用航空器材,免征进口关税。政策的实施,标志着国家对民航的税收支持再获新突破。
No.6 国家发改委、商务部
《关于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放宽市场准入若干特别措施的意见》
《特别措施》提出,放宽民用航空业准入。优化海南民用机场管理方式,优化民航安检设备使用许可,简化通用航空机场规划及报批建设审批流程。在通用航空领域,探索建立分级分类的人员资质管理机制与航空器适航技术标准体系,简化飞行训练中心、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学校、飞行签派员培训机构审批流程,在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前提下最大限度降低准入门槛。支持5G民航安全通信、北斗、广播式自动监视等新技术在空中交通管理、飞行服务保障等领域应用。落实金融、财税、人才等政策支持,鼓励社会资本投资通用航空、航油保障、飞机维修服务等领域。
No.7 民航局机场司
《通用机场选址规范(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包括《跑道型机场选址规范》、《水上机场选址规范》和《直升机场选址规范》三个分册。其中:
《跑道型机场选址规范》主要内容包括:总则、跑道型机场分类、永久跑道型机场选址、简易跑道型机场选址及附录。《水上机场选址规范》主要包括:总则、水上机场分类、选址基本要求、选址程序、机场性质及建设规模、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场址论证和编制场址说明报告及附录。《直升机场选址规范》主要包括:总则、直升机场分类、永久型表面直升机场选址、简易型表面直升机场选址、高架直升机及附录。
No.8 民航局飞标司
《民用航空飞行标准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
根据民航局立法规划,飞标司在《民用航空飞行标准管理条例》上一版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结合收集到的各方意见,以及近期有关上位法新修订、民航发展新情况和管理政策新变化,又对该条例草案做了较大幅度的调整和修改,以便能够与时俱进,更好地规范我国民航飞行标准领域中政府的安全监管和行业的安全运行。
No.9 民航局适航司
《低空飞行服务系统技术规范 (1~3部分)(征求意见稿)》
为规范和指导低空飞行服务系统的设计研发和生产建设,推动形成全国统一的低空飞行服务网络,满足通用航空快速发展需求,民航局适航司组织起草了推荐性民航行业标准《低空飞行服务系统技术规范 (1~3部分)(征求意见稿)》。该标准由民航局二研所主要负责编制,适用于低空飞行服务系统的规划、设计、研发、建设和检验。
本文来源:转载自公众号航空工业通飞